加班是義務?過勞死是應該?長期超時工作 暴斃在辦公桌上 老闆:這是責任制!
勞委會安全衛生處科長 張國明
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孫友聯
精神科醫師 李光輝
資深媒體人 洪素卿
CALL-IN 上班要打卡 下班責任制 沒有加班費 還要過勞死!
南亞科技的一名工程師,日前在辦公桌猝死,他的家人懷疑跟工作過勞有關,但公司說他的工作本來就是責任制,跟公司無關。
針對這一起案例,勞委會表示,製造業並不是所謂的責任制,南亞科技濫用規定,讓員工違法超時工作,勞委會已經開罰。
過勞死,認定難!?
勞工朋友一天平均工作13到19個小時,最後倒在辦公桌前,這,究竟算不算過勞死?
最近一家科技廠的工程師,猝死在自己家裡的電腦前,桌上還留著從工廠帶回來的資料,法醫認定死因是「心因性休克」過勞致死,家屬因此向公司請求職災賠償,但公司另外找了三位醫生鑑定,結果完全不同,因此拒絕了家屬的申請。
上班不等於工作?回家就是沒在上班?現在勞工的處境?是否為過勞死,在死亡給付上有何差別?
何謂過勞死?為何會過勞死?因職業造成的過勞死,還是自己身體不好?判斷的困難在哪?目前政府如何判斷是否為過勞死?
責任制,害死人!?
超時工作沒加班費、還硬被資方說是責任制,勞工團體說,這種情形非常普遍。
根據勞基法第84-1的規定,有關責任制的工作者必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核訂公告、還要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備才適用,不是老闆說了就算,打開勞委會的網頁,核定的工作職務洋洋灑灑37項,但就是沒有工程師。
朝九晚五,連公務員都做不到?上班要打卡,下班責任制!是否責任制,老闆說了算?
重視效率與健康,企業帶頭做起
過去台積電為了拼業績,當接單熱絡時,工程師加班常常成為常態,一天上班十二小時以上是常有的事 。但為了員工的身心健康,台積電今年起採取人性化管理,推行每週工時五十小時為上限,首先就從減少會議次數做起。
企業對員工的責任?改善勞動條件,挽救生命家庭,政府能作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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